第(2/3)页 “我觉得有必要放点东西。”刘海掏出录音机,按下了播放键。 “滋啦”一声,电流音过后,教室走廊里的对话清清楚楚传了出来: “那篇文章不能让它继续传,得让大伙觉得作者是个挑事精。” “找几个人带头说风凉话,就说写文章的肯定跟毛小三有过节。” “再把事情往个人恩怨上引,别让大家盯着制度问题看。” “反正没人知道是我安排的。” 录音里,正是郎强的声音,一字不差。 现场一下子安静了。 郎强脸上的笑僵住了,手指下意识去扶眼镜,结果手抬到一半又放下。他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却没发出声。 “这录音……哪来的?”有人问。 “昨天下午三点十七分,机械系二楼东头走廊。”刘海把录音机举高一点,“我当时正好路过,顺手录的。没想到今天能用上。” “你胡说!”郎强猛地抬头,“这根本不是我的声音!有人伪造!” “伪造?”刘海歪头,“那你敢不敢让我再放一遍?你听听你自己说话时,总爱在句尾拖半拍,跟唱歌似的。还有,你说‘挑事精’的时候,习惯性咬后槽牙,录音里听得一清二楚。” 他又按了一次播放。 “……得让大伙觉得作者是个挑事精……” “滋啦”一声,郎强冲过来,伸手要抢录音机。 刘海侧身一闪,动作干脆利落,录音机往后一收,郎强扑了个空。他脚下一滑,差点摔倒,赶紧稳住身子,眼镜歪了也没顾上扶。 “你这是侵犯隐私!”他声音发抖,“非法录音!我要告你!” “八三年《民法》第三章第十条,公共区域非密闭空间,不构成隐私侵权。”刘海把录音机关掉,揣回兜里,“你要真想告,咱们去派出所录口供,我连原带子一块交上去。” 第(2/3)页